我和丈夫感情不和要离婚,我想咨询一下,我没有固定工作,我想要儿子的抚养权,因为儿子四周了从小都是我自己看管,丈夫工作不经常在家。孩子有可能会判给我吗?离婚后债务会怎么分配呢,当时公公生病丈夫借了多少债务我也不太清楚,我只知道我在娘家借的数目,离婚后会怎么分配呢?
一、若双方的经济能力差不多,且没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 首次,看你的孩子年龄,若是你的孩子,已经满十周岁,应先征求孩子的意见,若孩子同意跟你,法院才有可能判给你。若孩子不满十周岁,应考虑孩子的生活习惯,即然孩子从小都是你看管,则法院可能盘给你。 二、若一方面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或者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如存在疾病会传染等,则法院会判个适合抚养的乙方。 三、关于离婚后债务的问题,若是当初借钱是为了公公治病的,若向别人的借条有明确写明用于公公治病的,则有丈夫承担。若没,则双方共同承担
2013-03-21 13: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