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家因同村人去他家拉石头,双方言语不和,扭打在一起。对方的儿子叫来4、5个年轻的小伙子,与我公婆和小姑子打架。我和我对象在工作期间,小姑子打电话叫我们回家,回去后,我们不清楚为什么会打架,就被对方胡乱的打了一顿。后对方报警,将所有人带进派出所。录口供时,所警说让我放心,不会给我的工作带来麻烦,不会处理我。我就白痴的签了口供书(这个签字致使我要承受责任),上写我与对方年龄大的妇女扭打在一起,实际上是我婆婆与对方的老女人扭打在一起,事后,对方只认定是我打的,并且给我治安行政处罚,拘留5天,200元罚款。我就得很冤枉。该怎么办?申请复审,要在拘留结束后才能申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