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由于孩子上学原因不得不转走妻子和儿子,女儿三人户口,且本人在承包土地期间没有少交国家一份钱的农业税,也未违反签订的合同规定。并且没有享受到城市有关待遇。 现个别地方户主要求我把三个人口的土地转与他人。 我想请教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可以保护我的土地。
土地承包期为30年,且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村委会无权将承包地收回。
2013-03-25 15: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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