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2009年我向同村村民买了三间房子(他一共有六间房子我买了他三间),当时签了合同,但未进行过户,经过咨询,现在也补办不了过户。因为房子买了以后我又重新翻新了,现在听说村里要拆迁。我想问,如果以后拆迁,我能得到这三间房子的赔偿款吗.当时合同订立时,未对拆迁的问题进行约定.。 请好心的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应当获得补偿。有一定麻烦。
2013-03-23 10:59:51
房款补偿会给房主的,以房管部门登记的户主为准
2013-03-23 11: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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