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原工作地点在黑龙江,88年参加工作,单位性质为大集体。89年离开原单位,从89年——2013年养老保险金一直未缴费,也未办理调动手续,档案一直在原来单位存放。 2、我现在工作单位在河北,企业性质为私营股份制企业。从99年——2013年一直在现在的单位工作并办理了养老保险,至今在现在单位参保14年。 3、我想把黑龙江从89年——99年的一部分工龄转移到河北,且所有保金我自愿自行缴纳。目的是可以续接河北现在的14年养老保险,退休的时候每月可以多领些退休金。需要说明的是——我河北的工作单位愿意接收。 问: 1、我能否办理转移? 2、如果能办理的话,从89年——99年的保金我需要在黑龙江缴纳还是在河北缴纳? 3、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请教专业人士回答——谢谢!(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