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签订合同,首付38%,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进行查封。 B后签订合同,首付18%,在法院查封前一周进行交房装修。 现在A和B多起诉要求房主履行合同,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其中60%为银行贷款。 那么这个案子,有利于谁? 我认为B占优势多些,毕竟已经占有了该房。 但A已经进行保全,要法院才能去解封办理过户? 要是A改变诉讼请求,要求还款,是不是到时候,该房要进行司法拍卖? 能否帮忙一一答复: 1,这个案子,你认为有利于谁? 2,B在没有得到产权证就进行装修,是不是观上具有一定过错?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3,B提前履行合同,提前支付银行贷款,是不是更有把握拿到房屋? 4,B最后得房的话,B是不是需要将给房主的尾款支付给A,另外B是不是还需要补贴A,要不无法解封过户? 5,A改变诉讼请求,要求还款,是不是判决之后,A申请强制执行的话,该房要进行司法拍卖? 6,B最后得到法院支持的话,可不可以对该房保全提出异议,申请解封过户?
应该A比较有利。当然具体要把资料给律师看了才知道! 我们做过很多类似案子。 长宁区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任涌律师 十年法律从业经验 在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地区各级法院成功办理数百起案件。 严格按照上海市物价局和司法局规定的律师收费标准执行,依据案件难易程序和标的大小来计算。若有委托意向,可电话或当面与我协商。
2013-03-24 15: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