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姥爷均已去世(约10年),共有7子女。其中5男2女,我母亲是家中老四。姥爷名下有房产3处,其余两处为私房一处,公房(已购)一处,均没有问题。现所剩此处为公房,且生前没有进行购买。现由四舅妈(四舅已故)一直居住。遗产现在想由我家提议进行继承,请问 没有购买的公房,如何办理才能进行继承?或者说如何处理才能使得我母亲一等7子女继承遗产时利益不会受到较大影响?如果想购买此公房需要什么手续?成功率能有多大?请专家详细解答,感激不尽。13581953625张先生
公房是什么性质的呢?谁购买的呢?尽管生前没有购买,但也是一种权益或可期的财产利益。对你的情况,可以协商解决,只要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去处理就可以。
2010-07-14 10:10:36
公房问题在北京比较混乱,在法律上有点空白,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一般认为,应该又你四舅妈承租。所以,利益一般也认为归她们所有。Q Q172409632
2010-07-14 14:22:10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房不得继承。公房只可以变更承租人,但是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 第二户口必须在公房处。 建议你们协商解决 欢迎您随时拨打我的免费咨询电话:13910608495 王树德律师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A座2003室
2010-07-16 07: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