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有一处房贷供的房子,是结婚后买的,绝大部分钱是我出及找人借的,有一个一岁半的儿子,现在孩子在老公湖北老家和他爷爷奶奶生活有一年了,老公要求离婚,我们是同一单位的,他是中层干部,收入比我高一点,请问我有把握取得房产和儿子的抚养权吗(我无父母,如果儿子归我就没亲人帮忙带,只能请保姆)
但从孩子的年龄来看一般法院会判决给你的,至于房屋属于共同财产,需平分。如果你要房,那就给以对方补偿。至于你们借钱买方的借款,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2010-07-14 16:29:04
建议离婚后,争取得到更多一些的房产利益,以后有条件了,再接孩子到身边。
2010-07-14 1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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