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是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一个不到十户人家的小村子的农民,因常年干旱收成不好,于前年秋天买了一群羊,但国家出台政策要禁牧,周边几个村子都至少有一群羊,为了生存大家跟每次来巡查的森林警协商每次来给他们些罚款,就这样一直养着,直到前几天,赵某因有事出去办事就让他哥哥帮着放一天羊,恰巧这天森林警来巡查,他们一大帮人开着车来到村前看到山上有羊就上山去,和赵某的哥哥发生争执,还动了手,强行拉走五只大羊,对于农民来说这五只羊不算小数目,赵某的哥哥本来身体不太好,这么受了惊吓、生了气,下午会回来便身体不舒服,第二天早晨就去世了,家里还有78岁的老母亲伤心过度也病倒了,人死后乡政府才肯把羊还给赵某,还罚了赵某1500元。我是赵某的女儿,逝者的侄女,死者无儿无女,一生也没有组建家庭,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没了,请问这件事乡政府有责任吗?虽说不是因为森林警直接导致人没了,但没有这件事我二伯不会就这么没了,毕竟他才57岁,死得这么可怜。麻烦您给我些建议,真诚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