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我就辞职了,也和老板商量了,他也同意,让我发工资的时候去领工资,可是到去领工资的时候老板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说辞职不给我发工资,请问我能要回我应得的工资吗? 我工作期间老板说好是管吃管住的,请问在试用期辞职老板是否有权利扣除生活费和住宿费?
试用期劳动者只需提前3天u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试用期工资。如无合同约定用人单位无权扣除相关生活费。
2013-03-26 19: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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