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9月和前夫离婚,2008年我们夫妻双方单位出具证明,因为我俩都符合政策条件,获得申请我前夫单位的自建房,2009年离婚时房子并未建好,离婚协议上就就未对房子问题进行分割,2012年我前夫单位的房子分到手,他已经于2011年和别人再婚,请问我可以要求分割这所房产吗?
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2013-03-28 13:29:40
可以要求分割
2013-03-29 14: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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