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70年任民师至84年初.84年4月进区办企业,该企业于92年又转为事业单位,05年又改制成企业,本人工龄原经劳动局批准从70年算起,2012年退休时人社局不予认可原民师工龄,请问是否合理
应该可以的,你可以要求处理
2013-03-30 17:38:00
应当认定为工龄。
2013-03-30 21: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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