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房东签订的2室一厅的租房合同,又把其中一室租给小红,在合同结束前小红提前搬了出去,现在在和我商量房屋押金问题,但屋内设施有损坏,想找房东商量看看赔多少钱。但小红一会也不想等,想马上找房东,昨天已经说完今天找房东过来看看,上午小红带5个人砸我大门,连骂在吵。我就一个女孩没有给开门,报警了,警察来了也没有说什么,晚上他们还得来,如果我给她们开门了,她们进来和我发生肢体冲突这算不算私闯民宅。前提她合同还没有到期,但是已经提出不住了 要退押金。如果晚上再来我们发生肢体冲突他们在房子内被打了,我有没有责任,什么责任,怎么处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