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离婚,法院进行调解,我有一套住房,是结婚前单位福利分房,但是是在婚后房改政策时买下的,现在对方要求我给10万元,每年支付2万,5年付清,我本来是不同意的,我只同意给3万,但是调解过程中法官将我带到外面跟我说如果强判的话远远大于这个数额,因为我对法律不太了解,给法官这么一吓,同意了,在调解书上签了字。但是我每月只有2400元退休工资,一年总共也只拿28800,如果给付对方2万元,我自己生活都无法维系,所以现在根本就没有能力支付这笔钱。如果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是否会将我唯一一套住房拍卖。或者我是否可以要求重新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