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我因交通事故,入住我县医院治疗。该医院医生在治疗过程中违反医学操作常规,错误诊治,不但没有治愈反而制造了其他病症,不得已转到邢台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治才知道县医院医生行为属于医疗事故,病情是膈疝,而该医生没有按照膈疝治疗,本不应该打眼而是把肺部和胃部各打了俩眼。由于该医院医生的错误而给我造成了15万元的损失,但我县县医院不包赔我的损失。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恳请律师您给我法律援助。
复印并封存病历,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医学专业人士或面谈律师。必要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013-04-02 20:39:08
你好,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法要求赔偿
2013-04-03 07: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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