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在成都金泉路开轿车被执勤民警挡获,并开车辆暂扣单,没开处罚通知书。此车不是我的,临时借用。2011年通过驾照年审,2012年至2013年驾照又通过年审,今年去年审说2010年有个交通违法没处理,也就是以上说的事。交警调查说此车是报废车。应按驾驶报废车处罚,吊销驾照。而我去年包了一个出租车开,吊销驾照我肯定无法承受。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这事
交警因为驾驶报废车辆对你进行吊销驾照的处罚过重,你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有权撤销对你的处罚决定。
2013-04-03 07: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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