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朋友有一交易,写了一类似收据的单据给对方。因时间太晚当晚对方未付款,我给了对方我的银行帐号。第二天对方分两次汇款到我帐上,但因政策法律上的原因我取消了交易并把款汇回;对方又一次汇款到我帐上,我再次给对方汇回。现对方说当晚已把款付给了我。请问对方的说法法律支持吗?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涉及到案件审理过程中举证、质证的问题,不能轻易说法院会支持他或者您。
2013-04-03 14: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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