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交司机,在公司有一万元抵押金,去年有一个客伤(因坡路颠簸导致一个脊椎压缩性骨折),现在乘客病愈,定了一个十级伤残,法院一共判了74000(保险公司和公司一家承担一部分),公司说根据公司规定让我承担总额的10%(也就是7400元),这个合理吗?符合法律规定吗? 公司让我写一个分期付款的保证,每月还500元从工资扣,没办法我写了,现在如果我离职不干了能要回一万的抵押金吗?我有抵押金的票据,起诉能赢吗?
您好,只要您尽了应尽的义务就不用承担责任了,但您没尽到义务的话承担一些是合理合法的。
2013-04-04 15:05:35
不合理,你可以不支付
2013-04-05 11:39:08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