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在税务局干临时工,十几年了,最近他们单位要搞什么劳务派遣,把所有临时工都推到劳务公司从新签合同,他可不可以向单位要求补偿?应该从哪方面?
临时工的权利也是按照正式工一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进行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例如工作十二年,应该赔偿12个月的工资。
2013-04-04 07: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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