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8岁,男,去年下半年下班途中遭遇交通意外,当时我横穿马路,被一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撞伤,照成我锁骨骨折,交警出具的认定书说我负次要责任,我们单位没有给我上保险,平时都是将缴金的费用以现金方式发给我,请问我工伤的赔偿问题该如何计算,肇事方和单位各需承担哪些赔偿责任,急盼回复,谢谢!
首先,你应该明确,人身损害,不同于物品损坏,一个一百元的东西损坏了,你最多只能赔一百元。但对于身体,这个没有价格,你不能说,你赔了一百元,就够了,你就值一百元。基于此,你可以要求肇事者司机和单位同时赔偿,当然对于医药费和交通费这些,你只能赔一次。 其次,肇事者,他的行为造成你的损害了。就应该赔偿,具体赔偿的标准,你应该做伤残等级鉴定。 再次,对于单位,承包协议,我不是很理解,为什么为签订承包协议,或许你跟单位是承包关系,若是承包关系,则对于你的上班途中遭受的伤害,单位是不需要承担的责任。 但是你说单位将缴纳的费用,用现金形式发放给你,这又与承包的性质不符。 假设你与单位是合同关系,则不管单位将社保金等费用通过什么形式发放给你,只要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就应该承担责任。单位应该按照工伤的待遇赔偿你,具体的标准,应该做劳动力等级障碍鉴定。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联系! 许志君律师 手机:15080477263 QQ:570886460
2013-04-05 19: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