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外籍10年前由中级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前由一儿子,判决我们共同抚养,每月前夫准时付他工资的30%给孩子作为扶养费(5000/月),离婚是给了我20万,我们就结婚2年半,我一直没有上班。 离婚后他再婚,生有2儿子。他年纪近60,还可以要求他增加扶养费或者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给他吗?因为我还年轻-38岁,但是身体不好,一直也没有工作。
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
2013-04-07 09:29:45
可以起诉,但是不知道能否达到目的。
2013-04-07 09:58:38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用。
2013-04-07 11:10:15
还可以上诉
2013-04-07 11:25:24
变更抚养权不好办,要求增加抚养费需要特殊情况 你直接起诉就行了 不用上诉
2013-04-07 11:46:18
您好,可以提起法律诉讼,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用的
2013-04-07 11:55:46
孩子抚养权可另行起诉
2013-04-07 15: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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