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男友,订婚了已经,然后我发现我怀孕了,双方商量着说结婚,可是男方不同意结婚了。在我俩相处的时间里,他一直没有工作,都是在我店里吃喝住,总的来说,从2012年8月份到2013年2月都是我家人养他,中间还向我借了大约两万块钱,因为当时是恋人关系,就没有打那种很正式的欠条,可是都是他亲笔写下了多少钱。现在我们要分手,可是他钱也不打算还,孩子也没给说法,我应该怎么办,那不是正式欠条如果上法庭能要回来么?孩子他应该负什么责任?
没有登记就不是合法夫妻,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013-04-07 15:06:35
你好,属于同居关系,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孩子男方应当支付孩子抚养费
2013-04-07 16: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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