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结婚半年,当时是通过媒婆介绍,一个月就结婚的。感情关系不是很好,女方单位又不在同个区,结婚只停了一个星期就去上班了,偶尔回来住一晚,我想离婚,不知道能不能退还聘金,当时聘金加其它给父母,糖果及她家办酒席的有8万左右。这个情况属不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未共同生活”并无相关司法解释予以释明,按照一般社会观念,指婚后生活聚少离多,至于这个“多”和“少”,只能靠法官来判断。你这个不能算是未共同生活,你们已经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偶尔回来住可以说明。
2013-04-09 17: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