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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才算分居?

咨询者 : m881025 - 江苏     时间 : 2013-04-13 11:39:35    状态 : 已解决



我老公父母要我老公跟我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不离后,然后直接就叫我老公住到他们家(跟父母是分开居住的),期间我和我老公根本没接触到也是他父母把他生活用品给那走了,我和我老公之间也没任何分居协议,这属于分居吗?能作为他离婚的依据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桑德文   [山东]    13954556149

没有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即属于分居,分居达到一定期限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理由。

2013-04-14 08:11:02

刘建平   [江苏]   

可以作为依据。

2013-04-15 0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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