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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执行问题?

咨询者 : fa126114 - 广东     时间 : 2010-07-17 23:59:56    状态 : 已解决



我老公曾经向别人借了15万元,法院判决要归还这笔钱,可是我没有经济收入,我老公也失踪了好几年。目前就只有唯一一套大概可以卖十多万的房子。这套房子是我、公公和23岁的孩子在居住。请问律师,法院会不会把我的房子拿去拍卖呢?如果拿去拍卖,那我们怎么办呢?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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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因为此时房子就是你生活的最需要的物质基础,法院是不可以强制你搬家,进而执行房产的。

2010-07-18 00:12:11

陈文星   [海南]    13976691589

这要看你的房子是否抵押给债权人。如果没有抵押,则法院不能拍卖。如果已经抵押给了债权人,则法院可以拍卖。

2010-07-18 10:11:2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房屋属于你们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法院不会执行这套房屋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如果法院执行了你们的房屋,你依法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要求停止执行。

2010-07-18 10: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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