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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二手房屋过户产生的税费由谁负担的问题?

咨询者 : fa450314 - 吉林     时间 : 2013-04-14 15:36:19    状态 : 已解决



门市房屋在房屋用途上为非住宅,非住宅的房屋交易无论卖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超没超过五年,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都要按规定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如果该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所需税费如下: 1、契税;按房屋交易额5%缴纳。(买方承担) 2、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按房屋交易额5.5%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按房屋交易额1%缴纳。(卖方承担) 4、所得税:按房屋交易额1%或房屋现值-房屋原值差额20%缴纳。(卖方承担)5、印花税:按房屋交易额万分之十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6、房屋产权登记费:550.00元。(买方承担)7、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交易额1.9%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8、房屋评估费:按房屋评估额0.5%的缴纳。买方承担。 以上标明由买卖双方各承担的税费有法条或法规根据吗?如果有的话 能否告知各个是什么法条? 谢谢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曾祥锋   [安徽]    13866722060

有约定的根据双方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2013-04-14 17: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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