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初中老师,上周星期五快下班的时候办公室主通知我周末加班,但是我拒绝了,主任让我找校长去拒绝,但我找不到校长,因为已经下班时间了,周末也没加班,星期一上班校长说我没有加班按两天旷工处理同事批评我,我接受批评,他让我去补加班期间该干的活,我去补了,但是他还是说要按旷工处理,他这样做合法吗?他可以这样扣我的工资吗?
加班应当自愿,学校的作法违法,应当纠正。
2013-04-16 13:37:05
加班应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学校无权单方面要求您加班,按旷工处理也是不合法的。
2013-04-16 15: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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