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宁夏的。我05年向户主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地理位置偏房子价格是以八万五买下的,双方就签署了一个买卖和使用的一封公证书并没有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因为我们不太了解房屋买卖政策就盲目地作出了决定。当时户主没有任何证件(房产证)。现在遇到的问题时:房产证今年下来的我们想跟户主做一下房屋交接手续(房产证、过户等手续)谁知户主又提出拿两万给你房产证不牵扯过户。请问一下向遇到这种问题该如何解决呢。谢谢。 这个问题很急我们现在就在处理当中
要求过户。
2013-04-23 0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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