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我把情况说一下。男方常某丧妻带一女。女方水某离异,有一男孩男方抚养。常某和水某于10年以前组成家庭。现住的房产产权属于男方的妹妹。 现女方提出离婚,不离婚的条件是将房产过户于男方。房屋产权人愿意赠与,但是担心女方有别的目的,怕其过户后还要离婚分割财产。请问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请给予解答。谢谢!!
可以签订一份赠予协议,明确该房屋只赠予男方一人。
2013-04-23 10: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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