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开始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在4月15号的时候,老板告诉我们说公司由于资金问题需要裁员,我们整个项目组都要走人。而我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目前还没有转正,被裁员的话有没有经济补偿? 我能向公司要求哪些方面的补偿?
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3-04-16 21:35:54
您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2013-04-16 22:04:01
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
2013-04-17 21: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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