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业务员,在09年找的一家厂,一直做到11年的10月,之前货款一直都按时付给我司,款已收到了11年的6月份,现在客户工厂倒闭,11年7月到10月的款有127万未付,现公司所需要我把之前这个客户所以结算给我的提出扣出来(已发给我的2万5千左右),进厂也未签任何协议。请问这个是否合理?业务需要承担这些吗?我的本职工作都已做到位,现打算离职!如果公司结算工资跟提成,扣除2万5千多,我应该怎么处理?
您好,不合理的,您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您可以要回属于您的工资。
2013-04-17 1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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