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弟去年因为打架,今年三月份被派出所抓了,现在在看守所里,事情是因为主犯的老婆开车与对方的车发生碰擦,双方随即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第二辆车到达事故现场时,发现第一车辆的人正被对方三人围攻,且处于下风,于是下车帮忙,第三辆车到达现场附近时(我弟在第三辆车),我弟发现前面的车不动,于是下车查看原因,刚步行到现在即被打斗现场飞来的砖头砸中了脚部,于是我弟就拣起砖头往回扔,而砖头刚好砸到了路过车辆的车头灯,接着他过去打了几拳,而现场太混乱,并不清楚是否有打到人 。法医认为为重伤,而重伤是由棍棒所造成的,本来有12个人打架的,打完架的第二天,有个人去派出所录口供了,他只说了九个人出来,派出所就按他的口供去抓人,也不再去查清楚了,现在除了我弟之个其他人都还没被抓,既然他录口供时说了九个人出来,为什么现在网上通辑的却只有四个人,其他五个是否就没事了啊?现在九个人只有我弟被抓,会不会就这样把责任全推给他了?还有为什么第一辆车就主犯一个人被网上通辑,第二车辆也只有一个人被网上通辑,而第三辆车去到的时候他们已经在打的情况下,他们辆车却有两个人被网上通辑呀?
您弟弟是从犯,且为受害者,应减轻或免除处罚。可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本人作为刑事辩护方面的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有足够的能力和技巧为其提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 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2013-04-18 22: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