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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合家庭,房产产权及继承问题。?

咨询者 : rohan1985 - 四川     时间 : 2013-04-18 21:33:08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家是重组家庭,我姐跟我是同母异父。我姐的生父跟我妈是原配,我们家房屋是他们当初结婚时候的,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登记的是我姐的生父。我姐的生父去世后,我妈跟我爸结婚,生了我。 1997年,《土地使用证》上的姓名改为我爸。2000年左右,我们家房子改建成三层(下有四个铺面)。由于房子刚建好,我爸就生病了,所以《房产证》一直没有更新办理。后来我爸(也就是我姐的继父)病重去世了。但我们家的《房产证》还是改建前的土坯房的,《房产证》上是我姐生父的名字。也就是说,只有《土地使用证》上是我爸的名字。 后来,我妈妈去法律事务所做了一个公证书,她自动放弃房屋继承权,将房产平分给我姐和我所有。由于《房产证》的所有权人未能更名,所以程序上有点麻烦。 另外,我姐的生父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我姐的爷爷奶奶都过世了。我姐的生父那边的亲属质疑我的继承权。 我有两个问题需要咨询: 1、我家的房产证,现在应该如何办理更改? 2、关于我家房屋的继承权问题,哪些人有继承权?我妈妈的公证书上所写的我与我姐姐平分是否有效?

  最佳答案

田忠贵律师   [广东]    18902860675

1、办理继承公证后,可以变更 2、当然是你和你姐姐平分了

2013-04-19 0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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