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在2011年卖房,买房者付了一半订金,入住房屋一年,另一半房款需要在有国有房产证过户给他后才付。在2014年12月之前未过户给他,算违约,每个月需付利息给他。我们现在办不到房产证,想提前终止合约。合约中无对我们有利的,如压在他那的房款没算利息,也没有计算房租。合约只是签名,没有盖手印和公证。现在不卖了,怎么弄,直接计利息给回原订金,可以拿回房子吗?
可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子,退回对方的已付出房款。
2013-04-19 06:50:52
如果违约的话,可以解除合同,拿回房子。但要赔偿对方损失
2013-04-19 0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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