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今年年初开学时,因为年前一些无关紧要的事被老师要求退学,并且扣留了弟弟的教科书,我爸妈让弟弟出去工作了一个礼拜,弟弟太小吃不了苦又回家了,然后我爸妈就想让弟弟重回学校读书,并多方和弟弟的班主任和校长干涉,都遭到拒绝,请问律师,校方有权利拒绝弟弟再接受教育的的权利吗,我家是河北省的
义务教育阶段不应退学,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13-04-20 13:47:53
校方的做法是违法的。我国实行九年义务制教育,包括小学6年,初中3年,这个阶段必须保证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利,你们可以到教育局反映情况。
2013-04-20 2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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