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公司工作半年,这期间公司未履行招聘时的承诺。 没有给买社保,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多次协商都推托。 2013年4月8号,本人因工作太累导致先兆流产的现象(此时怀孕一个多月)所以医院要求卧床休息,于是就打电话和店长辞职,店长同意了,但因为我不能下床走动就迟迟未去办理离职手续。 现我想不办离职手续好保留我的公服和押金条做证据,让公司给我补偿和补缴社保。 请问合法吗?会不会公司反过来告我矿工,毕竟我是电话离职的,没写离职报告。 希望各位帮帮小女子好吗?万分感谢。
辞职要提前30日写书面报告,你要是没写,单位会按你无故旷工来办,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13-04-20 14:07:53
提前30天。
2013-04-22 20: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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