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人。 在2013年2月驾驶摩托车回家路途中与酒后驾车的小车相撞,小车驾驶员撞人后逃走,约4KM后又与另一小车相撞,被捕后转至派出所。 现小车驾驶员:因损坏公物与驾驶逃逸罪被拘留。 摩托车驾驶员:左小腿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 交通警察大队鉴定结果为:小车驾驶员负全责。 目前医疗费已花10万,对方亲属付钱约4万。现对方因无钱为由,不给钱。 想咨询:1. 能追回剩下的医药费及其他费用吗,怎样追回,大概有多少。 另:有咨询地方律师,回复:等出院后可上诉,追回损失。 2.必须要等到出院后才可以上诉吗?撞人者在监狱,找谁要?
起诉要求小车司机、小车车主、小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由他们承担,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查明相关情况后会判决支持你的请求的。
2013-04-21 22: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