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2000年去逝后,兄妹五人财产继承分割会议上签署协议,未公正,老人房产折价由老三继承,后觉折价千余元太少,要求增加到两万,老三不同意,只同意给一万。由于互不配合,多年房产没有过户。目前房价飞涨,我们想重新分割,我们的要求能被法律支持吗?
原继承协议没有履行,房产没有过户,你们还可以要求对老人的遗产进行分割。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7-19 17:04:23
我认为无法要求重新分割。虽然房子没有过户,但是针对继承来说,已经在你们所有人的同意下达成了一致。就好像你们前几年房屋买卖签订了协议,至今没有过户,现在你的义务就是协助买房人过户一样的意思。
2010-07-19 17:22:2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