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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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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非法用工?

咨询者 : fa453184 - 广东     时间 : 2013-04-22 11:52:23    状态 : 已解决



我持香港身份证,在深圳工作,用工单位于2010年与我签署劳动合同,但没有在就业局登记备案,也办理社保,就现在情况我可以为自己争取什么权利?并合理的要求公司赔偿?(我仍然在职)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不属于劳动关系,难依据劳动合同法主张权益。 可以依据雇佣关系向法院起诉主张拖欠工资等权益。

2013-04-24 10: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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