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试用期让我出国出差,但是条件是要我协定一份承诺书(理由是还没转正),如果在3年内主动提出辞职,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要按比例赔偿公司付出的出差费用, 我们每次出差大概7天,主要是出去参加展会拜访客户开发市场,都是一个人去,已在这个公司出差过4次,现在想辞职,不知这个承诺书有没有法律效益。 (注:公司意思是违约的话要承担所有每次出差的费用,在试用期出差了1次,其它3次是试用期后出差,我们是在还有7天试用期就结束的情况下签的)
不是专门的培训费用,没有法律效率,关键看是什么费用了,仅仅是出差费用,让你赔偿没有法律效率,本人上海本地律师,欢迎来电咨询.
2013-04-22 16:46:01
您的案情复杂,我们做过不少类似案子,网络咨询很难全面解答,建议携带材料聘请专业律师处理,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长宁区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任涌律师 十年法律从业经验 在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地区各级法院成功办理数百起案件。
2013-04-22 21: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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