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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个税?

咨询者 : fa453935 - 北京     时间 : 2013-04-24 03:17:50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 我有1套位于朝外大街外交部附近的,建筑面积99平米的房子(5层没有电梯),属单位分的住房,1990年以11万元买下来,现在这套住房的市价大约在350万元左右,如果我现在出售这套住房,需要缴纳20%的个税吗?如果卖掉后另买一套低层的或者有电梯的房子,如何缴纳个税? 李先生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你仅有这套住房出卖,不需要交纳20%个税。再购买房屋的税费,由房管部门确定

2013-04-24 06:49:49

李顺涛   [北京]    13436666269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你仅仅就有朝外大街外交部的一套房子,那么如果你出售的话,根据北京市国五条的细则,“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的规定,你是不用缴纳20%的个税的,如果卖掉后,再买的话按照以前缴税规定缴纳,具体缴纳数额建议详细咨询房管部门。

2013-04-24 08:20:18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如果是唯一住房而出卖,不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013-04-24 22: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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