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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符合计划生育人工流产工资如何计算?

咨询者 : fa455402 - 上海     时间 : 2013-04-27 22:01:48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请问公司女职工已正式一小孩,也享受了国家规定的产假。但又怀孕后做了人工流产,这样人工流产休息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人工流产休息期间应该按照病假期间支付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13-04-28 08:15:02

刘宏耀   [上海]    13818955168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员工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 该假期属于计划生育假,工资由企业照付。 本人为专业劳动法律师,欢迎来电咨询(13818955168)

2013-04-28 08: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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