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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请病假扣绩效工资是否符合劳动法?

咨询者 : fa455462 - 河北     时间 : 2013-04-28 07:49:40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老师,上班路上出事故,现在请病假快2各月了,单位要扣除绩效工资,请问是否符合劳动法?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单位应该按照原来的标准支付你正常的工资,扣发你绩效工资是违法的,这样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013-04-28 08:10:17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符合劳动法

2013-04-28 08:13:27

闫建秋   [河北]    18932918019

病假工资是可以不包含绩效工资的。如果是工伤,则不应扣除。

2013-04-28 12:41:02

王林   [河北]    13463270151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属于工伤,单位应该按照原来的标准支付你正常的工资,扣发你绩效工资是违法的,这样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013-04-28 15: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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