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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鉴定?

咨询者 : xiaotudou123 - 江苏     时间 : 2013-04-28 10:14:35    状态 : 已解决



2012年12月因公司加班下班较晚,途中骑电瓶车因对面行驶来一辆轿车闪了一下大灯,刺到眼了,为了避让车辆不慎摔倒导致右脚踝部骨折(路段正在修地铁导致路边有一块凝固的水泥,当时电瓶车是被水泥绊倒),这种情况属于自身原因还是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现在报工伤鉴定是否还来得及?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这种情况属于工伤,自行申报工伤的时限是一年,截至2013年12月,现在申报是来得及的。

2013-04-28 09:55:33

孟凡永   [江苏]    18068724136

应当是属于工伤的,先要做工伤认定,时间还来得及,自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内要提出申请

2013-04-28 11:11:12

刘建平   [江苏]   

要报警来认定责任比例才行。

2013-04-28 12: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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