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大家好! 本人在北京工作,今年6月份在岳阳老家买了套房,由于自己与家人缺乏购房经验,向大家提出以下几个问题: 1、6月下旬,家属代我与开发商签定了一份揭接的购房合同,现在我想一次性付款,是否需要重新签定一份合同?重签的话需要注意什么? 2、本人在外地,能否家属代签? 3、现在已经付给开发商几万,剩下的等这个月底开发商承诺的把房产证给我时一并付清余款,然而合同是在6月份下旬签的,到这月底才一个月时间,房产证能办下来吗?能办下来我还应注意什么? 4、是否需要核实一下登记簿信息与房产证信息的统一性(所谓的登记簿是在那个机构查询?) 5、是否需要办理土地证,我问了些购房者都不知道,怕买来一座空中楼阁。 6、怎么退回原本走按揭交给银行的手续费?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