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区内班学习班,扰乱住户休息,请问是否合法,是否有相关法律管理,请问是什么法律。谢谢
物权法,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2010-07-22 09: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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