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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问题?

咨询者 : fa126581 - 天津     时间 : 2010-07-22 11:03:54    状态 : 已解决



我家老人不在了,有两套房产,他们有5个孩子,4个都有房产,但是其中一个儿子是聋哑人,名下没有房产,女儿在上大学,法律上是不是有同情弱者这么一说?可不可以争取套房产,或者按法律规定该怎么分配呢?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继承法规定,生活有困难的,可以多分遗产.可以争取套房产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7-22 11:20:00

郑艳丽   [河南]    13838273857

子女都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如果其他子女放弃继承,那么这两座房子就由这个儿子继承,法律规定如果这个孩子生前由老人照顾,则在分割财产上可以多分点。虽然他是聋哑人,如果有劳动能力,生前没有依靠被继承人生活,则在分割时也不能多分。 提供咨询人:郑艳丽律师13838273857

2010-07-22 11:39:49

袁晓东   [北京]    13521853315

一般是平均分割,如果有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或是受被继承人抚养可以考虑多分,实际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2010-07-22 13:18:18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法律在继承上可以对于生活有困难的人进行照顾,可以多分一些财产,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7-22 14:06:56

管亚迪   [天津]    13821157584

如果两套房产都是老人名下私产,那么可以作为遗产来分割。 老人的5个孩子在排除生前对老人遗弃的情况外,都是法宝继承人,有权平均继承老人的遗产。 作为其中一个继承人是残疾人,而且经济收入,生活水平确实很困难的话,法院可以考虑作其他继承人的工作,为其多分遗产。能不能争取到一套房产的话,还要看其他人的意见和法院的工作,如果单纯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太可能由1人分得一半的遗产。建议作其他人思想工作。

2010-07-24 01:41:33

罗义昌   [天津]    13512927270

实际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是平均分割,如果聋哑人无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可以考虑多分,

2010-07-25 21: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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