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妇幼保健院给婴儿洗澡时烫伤了臀部?

咨询者 : fa126584 - 新疆     时间 : 2010-07-22 11:44:43    状态 : 已解决



我妹妹在新疆塔城市额敏县妇幼保健院剖腹产下一女儿,4天后护士抱其洗澡将臀部烫伤,经治疗现基本康复。院方要求出院,我们想让院方出具一份,婴儿被院方烫伤的证明,签一份女儿在以后的生活中,因烫伤留下的后遗症,院方要负责承担责任,然后就是赔偿,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吗?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合理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7-22 12:08:28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要求合理,但是院方一般是不会出具证据的,可以协商解决吧

2010-07-22 12:15:32

袁晓东   [北京]    13521853315

要求是合理的,但是院方不一定答应,最好自己收集保留一定的证据。

2010-07-22 13:14:45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院方在位孩子洗澡过程中队孩子造成了伤害是违法的,由于孩子的年龄较小,你有权要求医院为你出一份证明,并且保证在日后发生了后遗症应该由院方负责。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7-22 13:56:18

彭秀珩   [甘肃]    13993138392

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是合理的。

2010-07-22 16:53:05

  []   

要求合理,但医院不会签。

2010-07-24 22:47:1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