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军转干部。87年专业到人行工作,2000年由于工作原因,领导让我自己找地方,工资也停了,没办发,我就找了一家企业临时工作。到2000年底单位没通知我,也没登报就把我除名了。请问我还能得到赔偿吗?谢谢
已经过了劳动仲裁时效了
2010-07-22 16:22:25
你好! 已经过时效
2010-07-22 16:42:39
已经过时效,不能得到赔偿了。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7-22 16: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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