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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纠纷?

咨询者 : fa126612 - 北京     时间 : 2010-07-22 16:06:38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   您好!我去年与房东签定一年租房合同后,第二年未续签,但第二年的前三个月的房租房东已收,并写有收条给我们.后房东要涨房租,并要求我们将前三个月的一并补给他.我们觉得不合理.后房东要求我们在指定时间内搬出.我们也搬出了.但房东却要我们支付我们搬出后未租出房子的”空房期”损失,否则押金不退.我们没有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将房子的钥匙和电,燃气卡交还房东.但房东电话曾告诉我其换锁,之后,房东换锁.换卡,.现他要求我们支付其换锁,及补办卡的费用.我想问一下这样合理吗?我们需要支付吗?另外,房东说因我们没给钥匙,所以从我搬出当天至他们换锁的期间,我方已形成居住事实,要求我们支付这期间的租房费用,这个合理吗? 期待您的回复.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彭秀珩   [甘肃]    13993138392

房东要求支付“空房期”的损失不合理。

2010-07-22 16:28:08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房东的要求不合理,没有法律依据,并且法律上根本没有“空房期”的概念。换锁,不卡完全是房东个人行为,你们不必支付。押金可以要回,向房东要回。

2010-07-22 16:40:07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房东的要求无法律依据,你们可以起诉解决.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7-22 16: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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